关于申报2015年健康管理模式创新与应用示范主题专项项目的通知
2015-10-2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本次启动2015年重庆市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科技创新专项健康管理模式创新与应用示范主题专项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市级科研计划项目有关管理办法要求,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背景
据预测2020年,大健康产业将超过制造业成为全球第一大产业,健康产业庞大的市场需要科技实现“二次跨越式发展”;国家医改政策的实施落地,如分级诊疗、医养结合、临床医生多点执业、医药分离、加大支持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持等等,都需要医疗服务模式创新,需要与信息技术融合;我国大健康领域的两座大山—慢性疾病蔓延趋势扩大、亚健康常态化,人口面临迅速、深度老龄化等带来的日益突出的社会及经济矛盾需要医疗服务模式创新,需要科技技术创新;我国目前医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配置不合理,需要医疗服务模式创新,需要借助科学信息技术支撑创新。本专项选择健康管理领域进行破冰行动,旨在为大健康其他领域科技创新提供借鉴。
二、专项目标任务
本专项以深度利用互联网科技支撑健康服务模式创新为导向,按照“健康管理+互联网+大数据+可移动的末端设备”核心技术思路,重点开展“互联网+健康管理”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创新和“互联网+健康管理”模式创新与示范。
建立1个健康服务产业创新创业科技支撑环境(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建立3个病种的互联网+慢病管理模式;建立2个医养结合创新服务示范基地;开展双向转诊5000人次;建立第三方区域检测基地2-3个;提供1000人次以上精准医疗服务;建立3-5个健康管理互联网商业模式;引入1-3个健康互联网科技金融种子基金(5000万);转化10-15个健康管理互联网科技成果;培育5-8个众智家园;培育5-8个高端名医诊所;惠及重庆地区2000万人群。
三、专项主要研究开发内容
领域1: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创新,旨在解决创新资源的集聚和共性技术问题;
项目:1. 健康稳态与健康干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集成创新
2. 健康大数据集成与决策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集成创新
3. 基于互联网的健康服务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集成创新
4. 基于物联网的健康监测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集成创新
5. 基于健康管理的第三方服务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集成创新
领域2:模式创新与示范,主要在于服务模式、商业模式创新,建设一批基于“互联网+健康管理”的创新创业团队
项目:1. “互联网+慢病管理”模式创新与示范
2. “互联网+医养结合基地”模式创新与示范
3. “互联网+众智家园”模式创新与示范
4. “互联网+高端名医诊所”模式创新与示范
5. “互联网+分级诊疗”模式创新与示范
6. “互联网+精准医疗”模式创新与示范
7. “互联网+第三方检测”模式创新与示范
四、经费资助强度与实施年限
本专项预算市级财政科技经费不超过2000万元,主要用于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集成与创新模式应用示范,其余经费由项目实施主体配套。市财政科技专项经费按比例拨付首批启动资金,后续经费按照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予以拨付。
本专项实施年限为3年。
五、申报方式
本专项所属项目通过"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统一实行网上申报(http://xmgl.cstc.gov.cn)。
六、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单位应当是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优先支持企业牵头,产学研协同,以及国际国内合作开展技术攻关(项目联合申报方必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相应项目所需经费的配套能力,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经费保障条件。项目单位自筹与配套资金合计数字与市财政科技投入经费比例不低于1:1。
(三)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当前信用分应在良好及以上,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无逾期未结题的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主持在研的项目不超过1项,同一年度、同一计划类别的项目只能申报1项。
(五)项目组成员参加在研的项目不超过2项。
七、申报时限
10月23日18时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11月17日18时网上申报系统关闭。各单位申报项目清单和纸质申报材料(各1份)请于11月19日18时前送重庆市科技项目评估与管理服务中心。
八、注意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和项目归口组织部门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严禁各单位将项目申报控制数简单分解,直接指定有关人员申报、限制其它科技人员申报项目。
(二)各申报人员在完成网上申报后,必须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带条形码的项目申请书报送重庆市科技项目评估与管理服务中心。
(三)对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和逾期不报送纸质材料的项目做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
(四)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网上申报工作,并妥善管理申报帐号。
(五)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直接向市科委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九、咨询电话
社会发展科技处:李强 67512607
纪检监察室:赵小平 67513692
科技项目评估与管理服务中心:何大维 雷阳星 67512626 67512869(传真)
网络支持:谢红亚 67511205
附件: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