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医学科技教育专家的通知
2014-09-29
委属医疗卫生单位、市人口计生研究院,第三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解放军第三二四医院、武警重庆总队医院:
为加强我市医学科技教育管理,促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医学教育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经研究,我委决定成立重庆市医学科技教育专家库,请各单位推荐重庆市医学科技教育专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条件
(一)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业务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长江学者、两江学者可不受年龄限制);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较强的医学科研或教学管理经验;
(三)热衷于医疗卫生事业,能够参加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的有关科技教育活动;
(四)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二、工作要求
(一)医学科技教育专家库建设是医学科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了解专家基本情况并有效使用专家资源,有利于我委有针对性地开展医学科教相关学术活动、项目评审、教育培训、技术推广、专家下基层等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把推荐专家及填报基本信息认真加以落实。
(二)请各单位尽量将两院院士、长江学者、两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中华医学会委员、重庆市医学会各专委会主委副主委等专家纳入推荐名单。
(三)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征求专家意见,收集并核对专家信息,汇总后于10月24日前统一报送市卫生计生委。
联系人:市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处 丁国富,
电话:67706553,邮箱:55652110@qq.com。
附件:专家推荐名单填报表(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电子版)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