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13-03-02

        2013年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以有效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目标,全面推进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卫生应急能力,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做出新贡献。

        一、突出抓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控制

        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认真做好SARS、人禽流感、鼠疫等突发急性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监测,重点加强春、秋季高发传染病和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

        认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市疾控中心要认真做好每月全市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以及针对学校、农村、冬春季、夏秋季等重点场所、季节的专题评估;各区县卫生局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本辖区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和一次针对学校等重点人群的专题评估。

        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重点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作配合,落实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及早介入、及早处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有效控制疫情发展和事件规模,切实降低学校乃至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数。

        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提高群众应急知识的普及率和全社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全面推进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

        完善卫生应急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区县(自治县)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建设,做到有机构、有专职人员、有工作经费、有办公设施、有明确职责。市级医疗机构要明确指定医务处(科)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完善卫生应急管理规范。加强预案修订工作,做好《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保障预案》修订工作。制定《重庆市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用制度》、《卫生应急专家、队伍调用制度》,修订完善各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目录、管理制度。

        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协作机制,全面提高卫生应急工作管理水平。加强卫生应急信息报告管理,切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信息报送工作。

        三、加强卫生应急队伍的建设

        加强国家突发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队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装备建设和队伍管理,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业知识和技能训练,不断提高队伍的应急能力和水平。

        加强市紧急医学救援队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员队伍建设方案和移动医院建设方案,力争通过卫生部验收,成为国家级紧急医学救援队。开展“复杂环境条件下不同任务及规模移动医院组建方案”专题研究,提高各种复杂条件下实战能力。

        加强区县和市属单位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各区县(自治县)和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卫生应急队伍要结合实际加强应急装备建设和队伍训练,分别开展队伍职责相关两次演练,包括一次实战演练和一次桌面推演。

        四、继续抓好基层卫生应急管理工作

        继续开展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县工作。力争新创建2—3个国家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县,新创建3—5个市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县。加强基层卫生应急管理示范引领工作,全面推进基层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启动区县卫生应急核心能力评估工作。按照卫生部统一部署,制定《重庆市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评估实施方案》和《重庆市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标准》,建立卫生应急核心能力评估制度,完成各区县卫生应急能力评估工作。

        五、全面启用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

        制定《重庆市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使用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卫生应急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应急视频会议、应急资源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全面上线运行。加强日常维护,建立卫生应急数据库各种数据动态更新制度,加强督导管理。不断完善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功能,初步实现与卫生部和市政府应急指挥决策系统互联互通,逐步建立全市标准统一的120指挥调度系统,努力实现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化。

        六、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积极争取国家区域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做好地市级卫生应急紧急医疗救援基地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着眼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需要,充分做好各项卫生应急准备,完善卫生应急药品器械储备制度,加强人员队伍应急值守,及时、科学、有序、有效地开展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突发中毒事件等卫生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