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研究中心圆满完成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工作

2020-04-30临床研究中心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的要求,自2019年12月1日起,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由资质认定改为备案管理。对此临床研究中心高度重视,于2020年2月正式启动备案筹备工作。在院领导和各临床医技科室的全力支持和大力配合下,经过前期的信息收集、中期的资格评估和后期的整理填报,临床研究中心圆满完成肿瘤、生物等效性试验、I期药物临床试验三个专业共计33位主要研究者的备案工作。2020年4月30日,临床研究中心圆满完成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工作(备案号药临床机构备字2020000227)。